REACH建议建立一个系统来管理高关注度物质的用途,使其投入市场后能符合管理局的要求。
管理当局要求物质及其使用过程的有效信息都考虑在内,确认那些物质在使用中产生的风险能被充分控制或其经济效益大于风险性。
对人类健康产生不可逆转影响的第一类和第二类 CMR 物质,可在生物有机体内堆积的PBT和vPvB物质都属于高关注度物质。评估系统建立一个安全网络,对于其他和CMR,PBT 和 vPvB物质具有同等危害性及不可逆影响的物质,将逐一识别鉴定。
管理当局要求REACH框架下的高关注度物质必须在Zui后期限前,为每个用途申请许可,不论每次使用的量是多少。
申请者有义务证明所用物质的风险可以被充分控制或其经济效益大于危害性。申请者还必须提交此物质的替代品开发计划和此物质的社会经济学分析报告。
通过化学署风险和社会经济学分析委员会对申请进行评议,Zui终决定是否许可此物质的使用。
物质信息交换论坛(SIEF)借此机会了解同一物质有多少潜在注册人准备注册,并将同一物质的潜在注册人组成物质信息交流论坛(Substance InformationExchange Forum)简称SIEF。
所有就同种分阶段物质进行预注册的潜在注册人、下游用户和第三方,或掌握了同种分阶段物质非注册人都是某一物质信息交流论坛(SIEF)的参与方。
每个物质信息交流论坛的宗旨应是:
(a)便于潜在注册人之间为注册之目的交换信息,以避免重复研究。
(b)就潜在注册人间有分歧的物质分类和标记,达成一致的分类和标记。
在信息交流论坛(SIEF)上,可实现:
1. 法规生效20个月后,查询是否已有试验研究;
2. 2周内,试验成果持有人向查询人发证明;
3. 商谈费用分摊;
4. 试验成果持有人在收到费用后2周内提供试验成果;
5. 如没有试验,则参与者们协商试验承担者及费用分摊;
6. 如试验成果持有人拒绝提供,管理局应适时提供研究摘要,成果持有人有权要求费用平摊。
如在进行脊椎动物试验之前, SIEF 的参与者应通过 SIEF 查询数据库,以确定是否做过相关的研究。如果一项相关的研究成果在SIEF 内部即可获得,则该 SIEF 中需要进行脊椎动物试验的参与者在规定期限的 2 个月内请求获得该项研究成果。
在提出此请求的 2周内,该项研究成果的所有人应向发出请求的参与者提供其成本证明。参与者和所有人应采取适当的步骤就如何分摊成本达成协议。如不能就此达成协议,则应平均分摊成本。所有人应在收到付款后的2 周内提供该项研究成果。
如果一项包括脊椎动物试验的相关研究在 SIEF 的内部不能获得,那么参与者应联系 SIEF中其它的、提交过相同或类似的物质的使用信息的参与者,及可能需要进行该项研究的参与者;他们应采取所有合理的步骤来议定由谁来代表其它的参与者进行该项试验。
如果一项研究成果的所有人拒绝向其它参与者提供该项研究成本的证明或该项研究成果本身,那么其它的参与者应假设在该 SIEF内部无法获得任何相关研究成果而继续行事,除非其它的登记人提交了包含该研究概要或主要研究概要的登记。在这些情况下,化学署应该适时决定将该研究概要提供给其它参与人。其它登记人应有权要求参与者平摊费用,这可透过国家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