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厂房检测鉴定,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I质量验收统-标准》G300的规定,钢结构作为主体结构应按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当主体结构均为钢结构时应按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大型钢结构1工程可划分成若干个子分部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厂房是指主要用于从事工业制造、生产、装配、维修、检测等活动的房屋。
外资企业厂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1、建筑工程结构检测、鉴定(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塔桅及高耸建(构)筑物,建筑构配件质量检测,振动测试,结构应力测试,结构性能现场试验) ;灾后结构承载力鉴定。
2、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安全性、适用性、适修性、耐久性、可靠性鉴定;建(构)筑物抗震鉴定;沉降观测,采光日照鉴定、分析,容积率分析,面积测量,建筑物功能评价;民房检测鉴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3、市政工程及施工安装质量检测,道路桥梁功能性能和结构安全性能检测及维修加固鉴定。
4、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空气成分鉴定、建筑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鉴定、噪声与振动鉴定、电磁辐射鉴定、遮光污染等鉴定。
外资企业厂房安全性检测:
一、在结构布置分析中,应重点对结构体系、平面布置、传力路径、连接方式、支撑布置、构造措施等进行检查和评价。
二、在结构构件裂缝分析中,应根据裂缝位置、形态和其它检测结果判断该裂缝是否属于受力裂缝。对受力裂缝应通过承载力验算,对非受力裂缝应区分沉降、收缩、施工、温度、耐久性等并分析产生原因。
三、结构复核时,应明确验算所采用的规范、计算软件及版本、抗震设防烈度、抗震等级、场地类别、基本风压、地面粗糙度、材料强度等参数。
四、结构复核时所依据的设计规范应根据目的和类型确定。对涉及改造、使用功能改变的应按现行规范执行,结构安全性宜采用建造时期处在有效期内相应的设计规范但不低于89系列规范。
五、结构复核时,普通民用建筑楼面的附加恒载应不低于1.5KN/m2,屋面的附加恒载应不低于3.0KN/m2,如有可靠数据的可按实际取值。厂房活荷载取值除设计文件明确说明外应不低于3.5KN/m2。楼梯恒载取值应根据截面尺寸计算确定。
广东建业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坚持质量至上、客户至上和客户满意的宗旨,对委托检测项目所出具的检测数据和结果的正确性和准确度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