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履约保函的延期
由于项目履约保证金是在项目合同签订前后向银行申请的,一些大型项目的预计工期往往不准确,具体完工工期难以确定。合同中一般的约定是业主认为施工进度以后再定,所以延期完工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此时,这将涉及到工程履约保证金和履约延期付款保函有效期的确定。我相信很多业主和承包商对这方面并不太了解,只是认为银行保函只在履约保函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而不知道履约保函是可以展期的。
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即将到来,但项目尚未结束。无论担保申请人和银行是否给予延期付款担保,都有强制延长担保期限的法律要求。这里建议业主如果需要延长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还是需要向保函的申请人和银行索要履约延期付款保函。
这时候就需要申请人、担保公司、银行三方进行沟通,为延期付款保函的履行支付一定的费用,为业主规避一定的法律风险,保证承包商顺利履约完成工程。
我们可以知道,工程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一般是在合同中规定的,合同规定的到期日应为工程合同要求的竣工验收后一个月至六个月。